(一)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涉及农业、林果业技术及损失鉴定:包括确定农业和林果业种植植物或野生植物损害的时间、类型、范围和程度;判定土壤、地下水污染与农作物、林木等植物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恢复方案建议,评估恢复效果;鉴定农作物、林木等植物产量和产值损失。
(二)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涉及畜牧、水产技术及损失鉴定:包括确定畜牧、水产养殖动物(包括家禽、家畜、特种、鱼、虾、蟹、贝、娱乐或种用等养殖动物和野生动物)损害的时间、类型、范围和程度;判定土壤、地下水污染与畜牧、水产养殖动物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制定恢复方案建议,评估恢复效果;鉴定畜牧、水产养殖动物受损数量、产量和产值等农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