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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固废检测-危险废品鉴别

固体废物监测是对固体废物进行监视和测定的过程。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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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监测是对固体废物进行监视和测定的过程。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甘肃固废检测,甘肃危险废品鉴别
人类影响了自然环境,而自然环境反过来又作用于人类;固体废弃物的危险性会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针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制定了相关的规定,来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目前,现行的针对废弃物检测的标准有GB5085-2007,标准中规定了对危险废物鉴别范围包含:腐蚀性鉴别、急性毒性初筛、浸出毒性鉴别、易燃性鉴别、反应性鉴别、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检测产品
污泥、污水、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铜废物、含锌废物、含镉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有机氰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有色金属治炼残渣、其他废物。

固体废物:指人们在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活动中向环境排出的固体和泥状废物。
按不同的分类标准:
1、化学性质:无机、有机
2、形状:固体、泥状
3、危害:一般、有毒(危险)
4、来源:工业、矿业、城市垃圾、农业

危险废物:是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废物或者根据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用四点来定义鉴别:
1、 引起或严重导致死亡率增加;
2 、引起各种疾病的增加;
3 、降低对疾病的抵抗力;
4 、在处理、储存、运送、处置或其他管理不当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会造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危害。

我国对有害特性的定义:
(1)急性毒性
能引起小鼠(大鼠)在48h内死亡半数以上者,并参考制定有害物质卫生标准的实验方法,进行半致死剂量(LD50)试验,评定毒性大小。包括口服毒性、吸入毒性和皮肤吸收毒性。
(2)易燃性
含闪点低于60℃的液体,经摩擦或吸湿和自发的变化具有着火倾向的固体,着火时燃烧剧烈而持续,以及在管理期间会引起危险。
(3)腐蚀性
含水废物,或本身不含水但加入定量水后其浸出液的pH≤2或pH≥12.5的废物,或.低温度为55℃对钢制品的腐蚀深度大于0.64cm/a的废物。
(4)反应性
当具有以下特性之一者:
①不稳定,在无爆震时就很容易发生剧烈变化;
②和水剧烈反应;
③能和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④和水混合会产生毒性气体、蒸汽或烟雾;
⑤在有引发源或加热时能爆震或爆炸;
⑥在常温、常压下易发生爆炸和爆炸性反应;
⑦根据其他法规所定义的爆炸品。
(5)放射性
含有天然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比放射性大于1×10-7Ci/kg者;含有人工放射性元素的废物或者比放射性(Ci/Kg)大于露天水源限制浓度的10-100倍(半衰期>60d)者。
(6)浸出毒性
序号
项目
浸出液的.高允许浓度(mg/l
1
汞及其无机化合物
0.05(按Hg计)
2
铬及其化合物
0.3(按Cd计)
3
砷及其无机化合物
1.5(按As计)
4
六价铬化合物
1.5(按Cr6+计)
5
铅及其无机化合物
3.0(按Pb计)
6
铜及其化合物
50(按Cu计)
7
锌及其化合物
50(按Zn计)
8
镍及其化合物
25(按Ni计)
9
铍及其化合物
0.1(按Be计)
10
氟化物
50(按F计)
固体废物急性毒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遇水反应性、浸出毒性等有害特性的监测。
(一)急性毒性初筛试验方法
以一定体重的小白鼠或大白鼠为实验动物,利用有害废物的浸出液对小白鼠或大白鼠进行一次性灌胃,之后观察其中毒症状,记录48h内的死亡数。
(二)易燃性的试验方法
鉴别易燃性是测定闪点,闪点较低的液态状废物和燃烧剧烈而持续的非液态状废物,由于摩擦、吸湿、点燃等自发的化学变化会发热、着火,或可能由于它的燃烧引起对人体或环境的危害,仪器采用闭口闪点测定仪。温度计采用1号温度计(-30-170℃)或2号温度计(100-300℃)。
(三)腐蚀性试验方法
腐蚀性:指通过接触能损伤生物细胞组织、或腐蚀物体而引起危害。
测定方法:一种是测定pH值,另一种是指在55.7℃以下对钢制品的腐蚀率。
(四)反应性试验方法
废物的反应性:在常温、常压下不稳定或在外界条件发生变化时发生剧烈变化,以致产生爆炸或放出有毒有害气体。
测定方法:
①撞击感度测定;②摩擦感度测定;③差热分析测定;④爆炸点测定;⑤火焰感度测定等五种。
(五)遇水反应性试验方法
①升温
②释放有害、毒气体(乙炔、H2S、AsH3、HCN等)
(六)浸出毒性试验
固体废物受到水的冲淋、浸泡,其中有害成分将会转移到水相而污染地面水、地下水,导致二次污染。
浸出实验采用规定方法浸出水溶液,然后对浸出液进行分析。我国规定的分析项目有:汞、镉、砷、铬、铜、锌、镍、锑、铍、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硝基苯类化合物。
称取100g(干基)试样(无法采用干基重量的样品则先测水分加以换算),置于浸出容积为2L(φ30×160)具盖广口聚乙烯瓶中,加水1L(先用氢氧化钠或盐酸调pH至5.8—6.3)。将瓶子垂直固定在水平往复振荡器上,调节振荡频率为110±10次/min,振幅40mm,在室温下振荡8h,静止16h。通过0.45μm滤膜过滤。滤液按各分析项目要求进行保护,于合适条件下储存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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